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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哪些标志不能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18-05-08 21:56 来源:大象财税
    大家好,据大象财税事务所介绍,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其中商标法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在海南,哪些标志不能注册商标?
 
  1、缺乏显著特征或者与在先注册、在先申请的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2、《商标法》第十一条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注意事项】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将受到法律保护。